国家计委对云南昆禄公路建设质量问题作出处理

  1998年12月27日,新华社报道:面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央作出了增发1000亿元财政债券,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以扩大内需,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大决策。这项政策的成败在于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中央和有关部门已对此反复强调,并进行了多次检查,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暴露出的问题也很严重。

  昆禄公路是由云南省批准的地方二级公路,全长72公里,投资3.77亿元,业主是昆明市交通局。1998年5月工程建成18天后,发现一些路段大范围填方路基沉陷,填挖结合部路基不均匀沉降,边缘坍塌,路面悬空,纵向开裂。由于石料偏少、支砌不规范、砂浆不饱满、水泥标号不够,造成有的地段护面墙等人工构造物因滑坡坍方造成倒塌、变形、开裂,不得不再投入1亿元进行返工修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云南省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组织有关厅、局进行了联合调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了初步处理。

  辽宁沈四高速公路青洋河大桥也因混凝土厚度不足,强度过低,加强筋缺漏,造成桥面局部塌陷,发生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交通部在全国交通质量会议上作了通报,并对沈四公路质量事故作出了严肃处理。

  国家计委指出,云南昆禄公路和辽宁沈四公路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暴露出工程管理、招标投标、施工监理中的大量问题和腐败现象。这些工程的招标,不仅违反国家对招标的有关规定,使不具备资质的单位中标,而且在当地政府和省有关行业部门的干预下,建设指挥部又指定了10个没有资质和资质不够等级的单位参与施工。例如,北京市燕通公路工程公司利用武警交通指挥部警通公司的关系,被邀请中标。临时拼凑的北京燕通公司昆禄公路项目经理部,无设备、无资金,采取层层分包获得利益。施工中偷工减料,层层剥皮,不顾安全,出现8名民工死亡的事故。富民县城关建筑公司不具备等级公路施工资质,但为了照顾地方利益,却承担了部分路段施工。由于该公司无技术力量、无施工队伍,承揽任务后又分包和转包给民工包工头和无资质的施工队,收取手续费,吃转包差价,致使施工中偷工减料。属于云南省交通厅的云南交通学校无相应的设计及监理资质,却承担了该公路大部分路段的测量及设计任务,还被昆禄公路指挥部指定担任监理工作。

  国家计委指出,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告诫质量问题是百年大计,一定要坚持质量第一,决不许搞“三边工程”、“胡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当前,落实扩大内需的政策,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全国各地展开,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应再次引起各级领导的警觉。根据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近期对78个国家投资项目的稽察,发现许多项目在招投标中,没有认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来进行,行业保护、地方保护严重,搞自家人“一条龙”作业还很普遍,层层分包屡禁不止,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已对昆禄公路建设质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一)由交通部会同云南省对云南省在建的所有公路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在整改完成前国家有关部门暂停拨付由国家财政债券安排的公路建设资金。

  (二)云南省要彻底查清工程事故的全面情况,进行严肃处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交通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立即按上述要求对所有在建的公路项目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已发现的项目管理和工程质量问题要认真严肃地予以处理,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消除质量隐患。国家计委将于1999年1月中旬派出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进行稽察。凡是不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和工程管理,不按程序、规范进行的项目,一经查出,一律停止拨付国家财政债券安排的资金。

在线工具导航